个人POS机申请_POS机售后_POS机代理—POS机办理中心

最新更新文章排行

POS机办理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支付新闻

养卡代还信用卡900张涉案金额3亿元,江苏某POS代理被抓

时间:2023-04-18人气: 作者: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警方成功捣毁2个非法经营——代还代刷信用卡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现场扣押POS机8台、信用卡900余张。

↑↑现场查扣的信用卡及POS
案情回顾
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雇佣尤某某、丁某某等4名工作人员在沭阳县黄金海岸、苏州花园等人员密集小区租用门面房,以开设“彩票店”、“房产中介”为幌子,利用POS机的自动匹配跳转商户功能,虚构交易信息,将其代他人偿还的款项回流至自己控制的银行卡中,来实现延长他人信用卡透支期限、帮助恢复信用额度,并从中收取持卡人手续费,非法从事信用卡代刷代还业务,涉案金额3亿余元。

↑↑查获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5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指引


1



支付结算办法》第六条: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犯罪,情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该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额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额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本文由POS机办理中心整理,未经许可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载,本文唯一地址:https://www.ssupay.cn/zhineng/34011.html,其他地址不完整的均为抄袭!POS机申请办理请添加客服微信号:
标签:

本类推荐

机具
领取

机具领取 - POS机办理中心周一至周五 9:00-18:00

代理
咨询

18382465455
POS机办理微信客服